1. 加利亚按常居地划分领区,北京领区下辖的申请中心:北京,成都,重庆,济南, 昆明,沈阳,武汉,西安,广州,深圳和长沙;上海领区下辖的申请中心:上海,杭州,南京和福州。
2. 保加利亚签证审理时间一般是递交之日算起20个自然日,具体以领馆实际审核进度为准。如遇其他需要额外核实的情况,受理时间可能会延长至30天。
3. 保加利亚签证递交时,需要提供一份英文访问目的解释信。
请提供英文在职证明。证明信须用正式抬头纸打印、领导签字、写明日期并加盖公章。内容须包含:
1) 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电话及传真号
2) 签字领导人的姓名,职务
3) 申请人姓名,职务,薪资及工作年限
4) 在职证明中,如果假期超过 14 天需要解释原因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最近个月记录流水账单原件,建议保留余额5万元或以上,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最近个月记录流水账单原件,建议保留余额5万元或以上,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未就业成年人士:
- 若已婚提供配偶的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和结婚公证书并经外交部认证。
- 单身/离异/丧偶:①请提供个人名下最近6个月记录流水账单原件,建议保留余额5万元或以上,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①并同时提供收入来源解释信。
1、本人名下退休金账户的最近个月记录流水账单原件,建议保留余额5万元或以上
,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退休金账户或者退休金账户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
最近个月记录流水账单原件,建议保留余额5万元或以上,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如果申请人未成年并单独或与父母双方中的一位或法定监护人共同旅行,请提供:
-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旅行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外交部认证; 如果父母不在中国, 请在居住国家办理相关材料。
-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外交部认证。
如果申请人未成年人同父母/监护人双方共同出行,请提供:
- 出生证复印件(递交当天请带上原件)
- 可以证明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递交当天请带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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